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交给那级法院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交给那级法院 民间借贷纠纷《民事判决书》2013年6月生效后,被执行人恶意不归还借款,采取躲藏的方式规避法院执行,通过区法院执行局查他本人的财产,除了农村有一幢房子外就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现在我想追加被告的妻子为共同被执行人。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当初打官司是在基层法院(乡镇级法院),请问我现在追加被告的妻子为共同被执行人,是向当初的基层法院申请,还是向区级法院或者执行局申请。谢谢!我原来这个案件为自诉案件的。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mwwaw……(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5-04-02 10:0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