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农村道路绿化工程问题

农村道路绿化工程问题 问题可能有点复杂:
1、连接两个村的公路,通过招标,将道路绿化项目发包给了甲施工单位。
2、合同约定甲完成植被种植后,仍需养护一年。未约定工程具体交付期限。
3、现距此合同订立已过3年,绿化植物已几乎全部死亡。
4、甲单位要求两村(即发包方)支付施工费。
5、两村(即发包方)以植被以大量死亡为由,拒绝支付。
现在有两个问题想请教下各位律师:
一、未知交付具体时间,双方也无法拿出证据,那举证责任,是否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因该行为具有特殊性,涉及到村民自身利益,树已死亡,不可能有人愿意出面为施工方作证)。在举证交付期限不能的情况下,是否认定为未交付。
二、我国或浙江省是否存在相应的司法解释及地方性法规,对此类事件做出具体规定。
万分感谢。作答律师及各位朋友 今年将发大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hghhg(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09-05-02 21:2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