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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04年开始,我请了我一个亲戚过来做事,每年都没有签过合同,每年我们都给他交了养老保险,工资都是每年的年底给他的,都是18000元,我们也没有分什么工资和奖金,但是今年年底,我给他18000后,他的女儿过来说他现在劳动法有规定,要我们补给他之前每年一个月的工资,而且他说他老爸明年不来做事了。我说我的18000都是含了所有费用了,不能给!现在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asd6(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1-02-01 16:4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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