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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帮帮我!!!
请帮帮我!!! 您好!律师!
请问下,2007年底我在东莞一家鞋材店上班~!!~是做业务主任!但老板还要我管仓库,仓库每一个员工都可以随便进入!!公司当时一共五个人~!!后面相继走了两个人1!~2009年8月份时又把一个员工掉到广洲去了!!东莞公司就只有我和另一个同事了,东莞的一切事务全由我做,财务,业务,仓库,送货都是我一个人在做,我经常出去外面送货,那时公司就只有另一个同事在了(老板每天在广洲公司,一年都来不了两次)。2010年6份因东莞这边生意一直不好撤掉了~!~当时把所有的货物都发去广洲公司了!!~但在盘点时贷物少了!价值在两万左右,老板要我全赔。那时老板还扣了我一个多月的工资大概三千四不发给我,我8月21号离开了广洲回了湖南老家。到了21011年1月29号我突然收到一封律师函,说我在东莞公司时期把价值两万多的货物私自己变卖了!现向我追讨2万多块钱!还说2011年1月31日前不还就要叫公安局诸留我!这个公司存在严重的偷税露税行为~~!不管东莞公司还是广洲公司都不是老板(台湾人)自己的法人都是叫员工审请个体户,公司汽车有三四台也都是用员工的名字。对税务部门是一个月营业额是2万,但实际一个月最少30万,07年时一个月还有过一百多万的营业额。我从2004年11月起到2010年8月老板都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公司所在员工都没有签劳动合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20147(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1-31 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