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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己不知情的前提下为他人担保贷款

在自己不知情的前提下为他人担保贷款 我在不知情的前提下,为别的区域人员在农村信用社担保贷款3.5万元,至今未偿还,自己的客户信息在信用社的“黑名单”之中。当地信用社已口头声明是自己的工作疏忽而造成的,但没有更改相关信息,自己在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中为此也有不良记录,请问如何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Rd186(宁夏-固原)
提问时间:2011-01-31 16:4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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