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20140901起签了三年合同。现在已过半年,因房东事多,经常私人事情向我所要我的身份证
20140901起签了三年合同。现在已过半年,因房东事多,经常私人事情向我所要我的身份证 20140901起签了三年合同。现在已过半年,因房东事多,经常私人事情向我所要我的身份证,并不告明用途,现此房已被抵押贷款银行来让我钱腾退,银行并告知我在我合同签约之前此房就已被抵押贷款,现在是重复抵押。房东之前还向我所要营业执照。我被房东和之前的二房东下套坑了。这是和房东谈判时房东自己说漏的。合同上没有写我可以转租分组,但把不可以转租分租划掉了。问题1.我可以转租吗?问题2.我可以把我专修的门拆除吗?还有壁纸。地砖给他留下。此房之前清水房破烂不堪。不论怎么拆除也比我装修之前好,也算是破坏吗?问题3.法律首要是保护甲方吗?合同法。不是说没明确写就可以的原则吗?问题4,合同上虽说房主要卖房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但合同签完刚满一个月,也就是我装修结束的第二天,房东让中介的人带客户过来看房,并通知我说要卖房。虽说人家没有买。这不属于欺骗利用我吗?现在,房东不同意我转租,虽然当初说好可以。我签了3年合同,全是亏损情况下,我也要贷款把剩下2年房租给房东吗,并给他违约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5-03-28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