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联营
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最少应该还多少钱?
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最少应该还多少钱? 律师您好:
我的问题如下,非常感谢!
2007年7月,从姑父那儿借了8万5千元钱,开了家店,(这个钱不是一次性拿来的。历时五六个月,分五六次拿来的)当时我们是说合伙做生意,因为这店开在另外一个城市,他没有经手店里的任何事情,甚至这两年来他都没有来看过一次,这两年都是我在打理。慢慢的,这些钱他的意思就是借给我,不合伙,他只拿利息。2007年底,我到他家算了一笔账,因为刚开不久,他的分红只有6千多元(这些钱没有给现金,而是算到下一年度的本金里,2008年起,他借给我的钱就等于是91000元)当时没说什么,两个月后,他打电话来,说如果他这些钱放在别的地方,最少合到5%的月利息,现在借给我,才合到1%的利息,不如拿回去,我在当时的情况下,被迫口头承诺,到2008年底,最少合到5%的月利息,2008年底,因为当时还没有钱还,又不想给他打欠条之类的,就没有进行算账,因为他说了这个钱可以借三年,也就是2009年底全部还清!
---------他的现在的意思是,所有的钱,现在每个月都要向我收取5%的利息,而且是利滚利的形式,到2009底得还他本金加利息差不多共20万,我目前也没有赚到这多钱,更不想给他这么多,因为这两年,都是我辛辛苦苦在工作,他没管过。而且他以前借了10万给别人投资,每个月只收了1%(1000元)的利息,
--------补充两点,1。借这些钱我没有进行任何的书面文件,(他全部是从银行转款给我的,有打款回单。)只是2007年6月我写了封信给他,希望他投资一起做生意,承诺赚了每人各一半,亏了我全部承担,2。他是一个视钱如命的人,钱就是命!
请问现在我应该怎么办?2009年底最少得还他多少钱?
-----------------感激不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DPS19……(江西-赣州)
提问时间:2009-04-30 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