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描述您要咨询的问题……本人结婚二年。婚后因二人性格不合。无法生活在一起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除非你证明因给付彩礼造成你生活困难的,你可以请求,不过是否采纳由法院决定
已登记并领取结婚证,彩礼无需退还。
你好!根据《婚姻法》若干问题司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您好,一般情况下不可以。除非你证明因给付彩礼造成你生活困难的,你可以请求,不过是否采纳由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