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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是否可以提告甲方 请各位律师帮忙

我是否可以提告甲方 请各位律师帮忙 本人在某美食广场租赁一档口,承租1年,经营一个月左右由于家中有事,档口停止营业了几个月时间,这期间美食广场把我的档口在没经过我的前提下又租给了别人,并签合同。经过于美食广场沟通美食广场说我没有经营算违约不但不返还剩余月份房租连抵押金也不给了。合同中有这么两条请各位律师帮我看下我是否可以提告美食广场1.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九十日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协议解除手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提前撤出专柜,甲方有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同时所以保证金和予交费用不予返还。2.如甲方要求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九十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若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亦可于协定的日期提前撤离经营场地。我们从始至终都未撤出广场,只是没有经营所以东西都还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tt211(北京)
提问时间:2015-03-27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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