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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质证时,对方没明确回答问题,但事后法官提出要我方提交全部证据,我该怎办

法庭质证时,对方没明确回答问题,但事后法官提出要我方提交全部证据,我该怎办 在法庭上,对方提供了遗嘱,我怀疑遗嘱是假的,质证时向对方询问手印是哪个手指的,对方没明确回答,律师说应该是右手食指,对方也没明确表态,法官当时也没提出异议,但是当我向法官提交老人右手食指印时,明显与对方提供的手指印不符,法官又要求我提供老人的全部手印,说如果对方说不是右手食指而是别的手指印,法院也不会支持我,我必须提供老人全部手印,对方还得认可后才能做鉴定,质证后法官这样要求我提供全部手印合理吗?我提供的手指印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的手指印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榴莲1122(河北)
提问时间:2011-01-29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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