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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9月份上班路上被一辆小轿车挂倒,三踝骨折,交警鉴定小轿车全责

我是去年9月份上班路上被一辆小轿车挂倒,三踝骨折,交警鉴定小轿车全责 我是去年9月份上班路上被一辆小轿车挂倒,三踝骨折,交警鉴定小轿车全责,车主表示买了保险,要我和保险公司协商赔偿。我在宁波镇海炼化医院做的手术,下了内固定。15天出院回到老家安徽休养。当时镇海炼化医院开了三个月的病假条。但是我在家休养了8个月。我拿家里县级市人民医院出具的病假条和复查报告,保险公司不认可,说只能赔偿镇海炼化医院的三个月的误工费。请问我下面怎么和保险公司交涉,能告保险公司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5-03-26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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