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婚内共同共有两套房子,若变更房产证上的名字,一套为夫,一套为妻,是否就分别有各自房子的完全产权?

婚内共同共有两套房子,若变更房产证上的名字,一套为夫,一套为妻,是否就分别有各自房子的完全产权? 婚内共同共有两套房子,若现变更房产证上的名字,一套为夫,一套为妻,是否就分别有各自房子的完全产权,没有名字的那套就没有权利?
出售或抵押时,也不需对方同意或到场?

这样的婚内互换算销售吗?怎样能按非销售少交些税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reenw……(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5-03-25 18:3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