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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欠款纠纷

欠款纠纷   揭某于06年赊饲料款36000元给李某,李某没有钱还,李某于08年打欠条给揭某,每年按8厘的利息算,每年应付3456元给揭某,从08年到10年,李某还于揭某30000元,现在李某打算把本金还完,利息一分不还。
  这样的事情揭某可以起述李某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揭金泉(江西-抚州)
提问时间:2011-01-28 12:5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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