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求助!人身伤害事宜~!!
求助!人身伤害事宜~!! 2015.02.23在单位我(女)与同事(男)因为工作琐事发生口角,同事当即把我打倒在地对我施暴殴打。之后拨打了110报警立案。再去医院看病之后回到属地派出所,民警立案给我做了录笔录直至第二天凌晨2点。期间肇事同事当晚直接回家,未就医,也未到属地派出所接受询问。做完笔录属地派出所民警约26日俩人到属地派出所进行调解。26日双方到属地派出所,我方提出要做伤情鉴定,经鉴定双方同为轻微伤。(我方手肘,肩膀,后背,腰,腿多出软组织挫伤,头部挫伤。对方头顶抓伤。)
问题1:我质疑对方的伤情,为什么当天晚上同事不就医?第二天就医的伤情程度我质疑是当晚所造成的。
问题2:我在被殴打的时候未还手,如果是在被殴打时候抵抗时无意造成对方的抓伤,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问题3:事发之后肇事同事去公司跟公司领导班子承认错误,承认先动手伤人,愿意承担经济赔偿。以上证言可否作为公安机关调查此事件佐证?
问题4:如果我方不接受公安机关调解,我方会对此次事件付什么样的责任?
问题5:如果对方不能提供对方的脑顶抓伤是由我方造成的直接证据和间接证人证言证明,警方会怎样处理这个问题??
问题6:由于双方同为轻微伤,在公司内部调解时,对方拒绝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相关其他费用,态度及其恶劣。
问题7:此次案件中可以适用《妇女权益保障法》里面规定的妇女人身健康权不得侵犯的法规么?或如何争取我方最大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zt060……(北京-丰台区)
提问时间:2015-03-24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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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追问:现在的问题是对方也是轻微伤,虽然同为轻微伤,我有很多我自己的质疑。现在没有直接证据,间接证人证言证明我打对方了。对方当晚也没有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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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报警,进行伤情鉴定,一般轻伤以上要负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追问:已经报警立案了,经过伤情鉴定双方同为轻微伤,对方在没有伤情鉴定之前,在公司领导班子面前,态度很好,承认打人,同意积极赔偿,但是在做完伤情鉴定后,态度180度。对方现在态度恶劣,依仗着同为轻微伤不赔偿我任何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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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赔偿
追问:虽然伤情鉴定双方轻微伤,但是我质疑对方的伤,在一点就是对方没有任何证人证言证明我攻击过他。而对方在没有做伤情鉴定之前在公司跟领导承认错误,承认先动手打我,也愿意积极赔偿,但是自从伤情鉴定出来同为轻微伤,他的态度就180度了。现在也不提赔偿的事情。就连医药费都不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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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轻伤以上的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追问:虽然伤情鉴定双方轻微伤,但是我质疑对方的伤,在一点就是对方没有任何证人证言证明我攻击过他。而对方在没有做伤情鉴定之前在公司跟领导承认错误,承认先动手打我,也愿意积极赔偿,但是自从伤情鉴定出来同为轻微伤,他的态度就180度了。现在也不提赔偿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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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伤的话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派出所调解不成向法院起诉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实际损失,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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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首先报警,保留对方对你有人身伤害行为的证据。然后向警方申请伤情鉴定,根据伤情鉴定结论确定对方的责任。如果经过鉴定构成轻伤或以上,那么对方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看伤情如何,如果经过法医医学鉴定构成轻微伤的,要进行民事赔偿,可以要求赔偿你的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被打伤之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的,丧失胜诉权,因此建议在1年内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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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的主张是需要证据辅政的,建议收集证据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