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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房屋 我们楼院内的房子在房屋改革时已全部由个人购买并办理了房产证(土地是使用性质是划拨),但在我们全体居民楼院的公共部位有几间历史遗留的房屋(在整个楼院的占地红线范围内),我们是否可以着几间房屋行使相关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赟粱(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1-01-28 11:1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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