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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致人重伤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重伤 2015年1月许,我亲属晚上00时许在过马时被一辆轿车撞伤后逃逸(逃逸车辆于案发后第三天找回并扣押在交警队、人也找到),至今伤者还未能讲话,只是睁开眼睛,我亲属住院期间的医药费是肇事者支付,肇事方态度好,交警对肇事者一直未采取强制措施,现在交警刚下了责任事故书,肇事方全责,请问:
1、交警的要我们在三天之内写出申请暂缓对肇事者的刑事责任,我们该如何写?
2、写此申请的用意是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罗升周(贵州-毕节)
提问时间:2015-03-23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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