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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此事是否构成财产转移?

此事是否构成财产转移? 本人经销饲料:
我于2013年1月8日起诉一养猪场饲料欠款未付,经法院审判被告无任何理由,拒不到庭,于2013年7月19日判决该被告于10日内将欠款付清,期间拘留两次,效果不佳,2015年2月份,该猪场征地拆迁,被告为逃避查封账户,让其女儿签的补偿协议,并获得补偿款,现在他女儿把这笔钱放在银行理财,〔他女儿于2013年5月后结婚,户口未迁出。〕该猪场当时建时与当地村委无征地手续,是从别人手中获得后建的,但猪场是被告建设并使用,事实清楚,使用至今,约10年左右,期间于他人也有饲料款未付案件,近日我去法院要求执行,执行庭认为被告女儿于此案无关无法执行,我认为被告是故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请问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unshu……(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5-03-23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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