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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二手房交易合同纠纷

二手房交易合同纠纷 我(买方)通过正规中介购买一处二手房产。
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的情况下订立了正规的房产交易合同

根据合同规定我在本合同签订后一日内支付购房保证金10万元整(存入交易服务人指定账户)

其中合同中明确注明:
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解除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19万5千,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因主张该违约责任所产生的律师代理费。

现在在所有手续还没开始办理的情况下 卖方违约提出不愿意卖房了。

和卖方协商无果。房产证上有且只有妻子一人名字,房产交易合同上也是妻子一人签名。
卖方提出房子是他们夫妻共同财产,她丈夫不同意的情况下这份合同就可以作废。请问这种说法在法律上成立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77970……(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5-03-23 08:29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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