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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收取个人劳保押金2000元,是否合理?

单位收取个人劳保押金2000元,是否合理? 2001年单位收取劳保押金,曾许诺按年结算利息,主要说是包括劳保用品,但是至今没有一次结算利息,更没有提到什么时候返还押金。我们是邮局投递员临时工,想咨询的问题就是这笔押金是否合理,或者危害了我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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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许凤霞(河北)
提问时间:2011-01-27 09:0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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