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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我与领导一起工作一年,但是他三个月没有给我开工资,然而前几天一起喝酒提到钱的事情

我与领导一起工作一年,但是他三个月没有给我开工资,然而前几天一起喝酒提到钱的事情 我与领导一起工作一年,但是他三个月没有给我开工资,然而前几天一起喝酒提到钱的事情,他说不亏欠我工资,我们之间没有合同但是别人都可以证明我与他干活,前几天我俩在一起喝酒为这事发生争执,在回家的路上他用电话将我鼻梁打破,各自到家后我气不过,我就想去讨个说法,怕再挨揍,我就带一镐把子去了,但我进屋后我没动手镐把也让与他同住的朋友夺去,然后他用一木方子将我右胳膊右耻骨打折!我报警了,由于派出所就在附近,我又去报案了,我那领导与派出所认识,他与几个劝架的朋友也随后而来到派出所门口!又由劝架的朋友与执法人员说我们误会喝多了,将我抱走!然而说私了,但是四五天过后我领导只拿出两千块钱给我作为赔偿,工资还是强硬的不给我!请问律师朋友我这要打官司应得的机会在于多少?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5-03-21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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