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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先动手需要赔偿所有医疗费用吗?
对上先动手需要赔偿所有医疗费用吗? 2011年1月24的中午的时候因隔壁的邻居不经我家的同意就挖我们家旁边的土坎,我妈上前理论对方出口大骂我妈妈,然后拿锄头先将我家的下水道砸破又将我家一楼的窗户玻璃砸破,,我上前准备阻止继续砸,这时对方的女儿抓着我的头发打我然后其母也上前打我将我按在一米高的砖堆上,就这样双方的人都打了起来,在互相拉扯的时候我将对方的女儿推倒在砖堆上头上起了一个包。。我的左眼也被对方的父亲打了一拳,随后周围的人将我们劝开,我的眼睛只是有点红血丝周围很痛,觉得不严重就算了,,当时将她送到我们村上的医院,医生说只是一个小包有点破皮,对方居然叫医院的救护车送到县里的县医院去住院并要求我赔偿所有医疗费用,只有医院的收费单据,请问我该负责所有的医疗费用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何雨双(四川)
提问时间:2011-01-26 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