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这样的交通事故怎样索赔
这样的交通事故怎样索赔 2011年1月25日23:10左右,我和我老婆在买火车票回家途中经过人行横道时,一给人骑着自行车横穿人行道是,迎面撞向我老婆,当时撞到她的腿导致失去重心面部倒地,导致牙齿磕碎,上唇擦伤直至肿胀起来,下颚擦伤。舌侧及纯侧受伤,口肿。当时报警,交警赶到进行了现场勘测。并出具了《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任归骑自行车全责。当事人答应赔偿医疗费(已经在医院进行初步治疗)。请问,我因事故导致无法赶上火车,以及在收到伤害后的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是否能得到赔偿,需要哪些证明材料,走怎样的程序才能索赔以上费用。谢谢各位大律师给个合理性的建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1365……(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1-01-26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