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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公婆婆在婚后把房产赠予给我先生,受赠人只写了我先生一人的名字

我公公婆婆在婚后把房产赠予给我先生,受赠人只写了我先生一人的名字 我公公婆婆在婚后把房产赠予给我先生,受赠人只写了我先生一人的名字。赠予合同已公证、房产证也过户到了我先生名下。请问离婚时是否作为我和丈夫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我手上还有公婆手写的字据,写明该房产是赠予我们夫妻双方的,但该字据未经过公证。这样离婚时可以算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5-03-20 17:4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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