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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怎么做
我们应该怎么做 2010.10.17日,我的父亲在上午工作时碰伤眉心处,之后一直工作,在中午吃饭时感到不舒服,后由工友通知领他们工作的人送回家。回到家中不到一分钟时间情况严重,并打120,在送医院途中遇到120急救,转车并急救。医生询问是否需要抢救,在抢救后医生给的结论是院前死亡。(从开始到最后领他们工作的人一直陪同,之后由公关机关也出面做了尸检,鉴定结果是:系心脏病猝死,头部外伤为诱发因素)
工作情况:他们属于那种每天工作做完就好,没有固定时间规定。中午吃饭由老板和领他们工作的人组织在某小饭店。
现在的情况是,通过按劳动仲裁确认了劳动关系(15天上诉期还未过),而在申请工伤认定阶段,工伤科工作人员说工伤不好认定,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不好确定等,说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也咨询过一些律师说法院起诉没有特别合适的理由,也由于劳动关系确认了,法院起诉这一项对我们不好,工伤更合适。
问题是:现在的情况是三个多月了,只确认了劳动关系以及做过鉴定之外,其他并没有实质的进展,由于工伤科和一些律师各执一词,我们也不太懂法,事情不知道该如何进行,而且我们也希望可以尽快的解决此事,希望您可以给一些见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xc_11……(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1-01-26 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