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妻子婚外情,并且妻子在与我结婚前与另一男子有来往并有身孕,生子后才发现
妻子婚外情,并且妻子在与我结婚前与另一男子有来往并有身孕,生子后才发现 我与我妻子是经朋友介绍说媒认识的,由于我常年在外出差,一年之中只有20几天相聚时间,前年经女方催促办领结婚证。但后来才发现妻子在领证前已有身孕,在孩子生下后9个月后我与孩子做了一次DNA单亲鉴定,鉴定结果为,我不支持是孩子的亲生父亲。我觉得有被女方骗婚的行为。
请问我在结婚前给女方支付的8万元彩礼钱及2万元首饰。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并且索回所支付的8万元彩礼钱与2万元首饰吗?
我的财产是否也会被法院判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
我没有房产,有购房合同,但是购房合同是结婚前3年以我的名字签字购买,房款一直是我父亲在支付至今。
有一辆车,是以我哥的名字购买,我还贷款。
请教各位律师就这样的情况而言,我适合起诉离婚吗?起诉离婚的主要目的是与女方离婚并且要求女方归还彩礼钱,并且净身出户。
因为我的理由是我不知情女方怀孕才和她领的结婚证,没有感情基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lyjia……(江西)
提问时间:2015-03-19 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