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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

房屋纠纷 2001我们家买供销社的房子,但是我不是内部职工,所以找了供销社里边的一个内部职工,来用他的名字买房,钱是我们交,供销社法人也是知道是我买房,也知道是我找的人,用他的名字,钱也是我亲自交到供销社主任那他收的钱,旁边有证人证明。但当时供销社收款收据上写的  ,如交建房款60000万元,收款收据名字写的是,内部职工那个人的名字。不是我的的名字。

现在的问题的是,也就是今年2011年,供销社把土地卖给了开发商,供销社,和我签订了房屋置换协议,因为条件没达到。我要求增加补充协议,可是供销社不同意。把我和那供销社职工起诉了,让我们返还原物。他们拿出了一份合同用里面的内容来起诉我们的,但是合同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和那个供销社职工私下签订的房屋使用权合同书。

还有就是,我们让 那个供销职工 在我们交完钱后给我们写了个证明,证明钱是我们的交的。房是我们的。况且买房人里边也有一个人也不知内部职工。我现在想知道我们现在咋办? 

至于供销社和那个职工签订的合同内容有效没?我们该咋办!请帮帮忙忙。

还有就是答辩状不交可以不影响啥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冰(陕西-商洛)
提问时间:2011-01-25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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