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仁恒星园购房合同的问题
对于出卖方在广告宣传资料中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一般应当认定为要约邀请。如果该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合同的订立及商品房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如宣传的要约条件成立,你可以向开发商索要赔偿。开发商未按宣传规定满足业主,装修偷工减料都可以寻求法律途径找律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