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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无理由终止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无理由终止聘用合同 本人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单位在第四年以合同期满无理由终止合同。
请问:这样合理吗?
问题状态:
已解决
提问人:qiaoqi……(江苏)
提问时间:2011-01-25 09:33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1年01月25日 10时00分
有编制不适用劳动法,你可以人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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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陈晓云律师
2011-01-25 09:47
不合理,你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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