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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共同物业、丈夫要把名下的产权转给前妻之子

夫妻共同物业、丈夫要把名下的产权转给前妻之子 案例:一老板丧偶,有一儿子。老板恋上了一位未婚女士,二人在一起同居并有生一女孩,相处九年之久后,登记注册领到了结婚证。在生活期间,二人共拥有房产二套。二人年龄相差有二十来岁,因为想让小女孩学到更多的知识,并不愿意让她参加其父亲工厂的事,双方同意办理投资移民。然而现在想把中国的共同物业处理,在美国购房生活,但男子不知道什么原因动不动就发怒,常口出狂言说弄死女士之类的话,并常发短信骂女士。当时投资移民男子是大力推荐的,说为了小孩将来的好。男子现在要将名下的房产私自转让给他儿子,说让女士永远不可能出售共同拥有的房产。
1、请问,如果男子真的把名下的共有房产转给或留遗嘱给他儿子,将来有没有方法把这房子出售(在他与他儿子不同意的状态下)。
2、男子这种形为是否合法,在没有任何社会背景下如何解决问题。谢谢各位老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onnyx……(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5-03-16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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