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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二手房短信往来没签合同,交订金一周知道房本名字是上任房主,一月后知道无法交地税不能过户。怎样要订金?

二手房短信往来没签合同,交订金一周知道房本名字是上任房主,一月后知道无法交地税不能过户。怎样要订金? 看了一个二手房,觉得不错就交了订金3万6,当时没有经过中介,没有签署买卖合同,只有我们往来的短信,一周后才短信知道房本的名字是上一任房主的,根本没有过户到卖家名下。一个月后的今天我才知道根本没法过户到我名下。我所在县城的二手房交易平台没有搭建,所以地税局就不能纳税,没有办法办理到我名下。我现在要怎样才能要回我的订金。还有汇款凭证,以及她收款后,她亲属给我写的条子,上面写的是收到押金3万6。我现在要求退还订金,她却要求我在一个月内结清尾款,否则要赔偿拖欠她带来的损失。我怎么要回订金?她的说法法律保护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吴玉莲SB(山西)
提问时间:2015-03-13 00:0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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