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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房子的赠与怎么规定?

法律上房子的赠与怎么规定? 我接到这么一个上访:一对夫妇在解放后分得两套房子,有政府印鉴和盖章,1974年的时候因为男方的弟弟结婚,他们就说把其中的一间房子说是借给其弟先住,其弟和其儿媳住了有八年,期间也另外建了一栋房子。过后该夫妇男方去世,男方其弟也去世。该夫妇女方现要求其弟媳归还房子,但其弟媳不允。后告至法院,法院以赠予为由判该房子属于其弟媳,上诉至中院,维持原判。该判决在当地引起较大争议,其街坊邻居皆认为该夫妇女方对借出的房子拥有无可置疑的主权,怎能说借住了几年就默认为赠予?我想咨询这事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xiao……(广西)
提问时间:2015-03-12 21:4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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