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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还是非法扣留?

留置还是非法扣留? 甲方曾口头委托乙方(个体户)以口头合同的方式分三次加工了三个批次的服装,乙方已将这三个批次的服装按时全部交付给了甲方。但欠了乙方一部分加工费(按照交易习惯,每次的加工费都是在乙方先交付服装一个月左右后甲方才付款),现甲方又(第四次)以口头方式委托乙方加工了一批服装1200件,但这次乙方在交付时仅交付了200件给甲方,余下的1000件没能交给甲方。理由是甲方没有全部付清上次的加工费,从而是行使留置权。
    问:
    1、因乙方没能按时全部向甲方交付第四次加工1200的服装,乙方是否构成与甲方口头订立的第四次服装加工承揽合同的违约?(乙方没能         及时完全向甲方交付第四次服装厂加工的工作成果)
    2、请问这四个批次的服装加工合同属同一法律关系吗?(分四个批次加工的服装款式、数量、单价均是不一样的)
    3、由于乙方已经将前三批次的加工好的服装交付给甲方,乙方已丧失了对前三批加工好的服装的占有,显然也对前三批次的服装的留置权       。因此,乙方是否权因前三次所欠加工费而对第四次加工服装行使留置权?
    4、乙方扣留第四次加工1000服装的行为是行使同是履行抗辩权吗?(以前三次加工服装如休交付没有约定,但每次交付乙方均是依习惯在

       乙方完成服装加工后,将加工好的服装送到甲方处,加工费在交付后一个月左右付给乙方)
    5、乙方对于扣留这未交付的1000件服装的行为是行使留置权?还是非法扣押的侵权行为?
    6、甲方因乙方未能及时全部向甲方交付第四次1200件服装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是否可全部由乙方赔偿?(第四次1200件服装加工合同是外         贸订单,因乙方不能向甲方全部交付,导致甲方与不能按时向第三方履行该外贸订单,而被处以违约金)
    7、被乙方扣留的加工好的第四批次1000件服装的加工费是否需要甲方支付给乙方?
    8、乙方现在是一直在扣留这批服装,也从来没有通告甲方,总之是甲方不付清加工费,乙方就不交付加工好的服装。行使留置权是否有程          序规定 ?如违反有何不利后果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yh148(安徽)
提问时间:2011-01-21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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