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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在冮苏振兴铝业做保安队长,后种种原因.公司更名为杨州瑞斯
我原在冮苏振兴铝业做保安队长,后种种原因.公司更名为杨州瑞斯 我原在冮苏振兴铝业做保安队长,后种种原因.公司更名为杨州瑞斯乐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我乃然在公司做保安队长.我和原公司订有无期限劳动合同.工作己经有2年多.很不幸.我在2014年9日5日休班期间开车外出发生交通事故,致右腿截肢造成5节伤残(己定)请病假5个月.公司领导批准并发动员工捐助.得到很大帮助。 .. . 11月13日南京云海发布通告.以0元收购了我公司的股权公司发生变更,成立新公司.承继了公司的一切.新公司领导要求公司员工在新合同上签名.并不要求签写日期和时间。我于12月1日去公司要求签多并要求上班。(当时我己装好假肢并可正常行走。当时主管部门领导说我病假期未满.出于关心,要我回家休养到病假期满。..2015年3月2日.离病假期满还有两三天,我去公司要求上班:主管部门领导以我没有和新公司签合同为由说不可上班了.并停发了我后两个月的病假工资和社保保险。 . 请教:公司的变更我和原先公司所订的合同还有效吗?我可以要现在的公司经济补偿吗?我要求回公司上班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5-03-11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