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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和公司签订五年合同,负责某专业技术的经理。到现在筹建了两年

我和公司签订五年合同,负责某专业技术的经理。到现在筹建了两年 我和公司签订五年合同,负责某专业技术的经理。到现在筹建了两年,公司的项目不上了,说是签订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和我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40条第三款。合法解除。所以是干满了两年补偿2个月工资。请问,是合法解除合同吗?我能要求4个月的工资赔偿金吗?为此,我放弃了优越的工作单位,现在失业了。现在协商阶段。我是年薪,没有年休。还能主张年休假的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5-03-10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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