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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仅一处房产能否作为法院不执行的理由

名下仅一处房产能否作为法院不执行的理由 债务人借款8年不换,经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我向法院申请对其一处房产进行了财产保全(另一处房产在判决前变更),后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人员以债务人仅一处房产不能执行为理由,拒绝执行,这样的理由成立吗?请老师指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法正(河南)
提问时间:2011-01-21 15:2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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