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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站二级转岗人员,再一次被转手我们应该怎么办?

收费站二级转岗人员,再一次被转手我们应该怎么办? 本人是一名二级收费站转岗人员,当时是2001年8月开始工作,后来分流到了高速服务区,已经于2012年与服务区的公司签订了长期合同,
(也就是无限期合同,工作时间十年以上),现在高速公路被省公司收购,不收购管理公司.面临如下问题:1)服务区与收费站是不同的公司管理,
我们已经与收费站脱离,以后工资等各种福利待遇肯定会拉开差距.因为我们本来就是一直在一个大的圈子里,都是一样的福利,像这
样的问题应该如何解决.2)就算是收购过去以后,人员安置首先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签订新合同,第一次合同期是三年,试用期为两
个月,我想问下这样合理不合理.3)安置工作方面:1.同意安置的要填写,2.不同意安置的要填写
3.两个都不填写的视为自动放弃.
我想要咨询的是我们是属于交通局的下属职工,出现上面的问题后,原单位的处理是否合法,我们需要怎样去做,再一个,如果不同意安置的话
能否让原单位来安置.再一个我们是否需要上访,应该到哪里去上访
谢谢各位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y1cn(河北-保定)
提问时间:2015-03-10 10:26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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