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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私人物品三个月未取,是否可以扔掉

顾客私人物品三个月未取,是否可以扔掉 大概三个月前一位顾客在店里买了条裤子,他身上的裤子就暂时放在店里,说第二天来取,结果三个月后才来取,并告知裤子价值700元,但裤子已经找不到了,请问这种情况需要如何处理?如果顾客不能提供裤子价值700元的凭证,又该如何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insen……(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5-03-09 18:4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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