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小说欲于网站发布时,被要求必选其一的授权选项,是否会有损作者的版权和利益?

小说欲于网站发布时,被要求必选其一的授权选项,是否会有损作者的版权和利益? 有精于《著作权法》、《版权法》跟《合同法》的律师朋友吗?事情是这样的……

我是一名作者,写了一部小说,想先部分在文学网站上发布,希望有出版社主动来联系出书事宜,但注册原创作家时各大网站往往都会弹出一篇协议,内容很长但大意都似为,只要上传作品就等于认可了他们任意使用的权力。

并且,在具体上传作品时,他们一般也会要求必须选择“授权级别”:有“专属作品”、“驻站作品”跟“授权作品”,以及“独家”、“普通”、“首发”等……而各网站帮助中对这些名词的解释也每每不同,但总的来说都不禁让人感到是从此自己作品就被抢走了!

因仅“授权”这一选项,在某一文学网站本是最低级别的授权了,他们的解释也仅为:是与作者相约,要求作者“保证是此作品的著作权合法人,此作品授权其网站及所属合作的网站和媒体交流发表”,而他们也承诺“未经作者本人同意,不可向其他出版媒体推荐,其它出版媒体也一律不得转载。”但这个词也十分容易引起“含义放大”的歧意,让人很难有一种安全感。

在此我想请问咨询的就是,这样的格式条款又是对作家一方显失公正的,且并不是正式的书面合同,彼此更也没有签约,是否不受法律的保护:也即是说,它其实是根本无效的,故而做为一名作者,我可以完全不必在意这些,因为它并不能有损我真正版权和利益?谢谢……  :)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马健(江苏-淮安)
提问时间:2009-04-27 11:2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