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男方再婚前有一子判给前妻抚养,现已十八岁户口也随前妻,再婚后又生一子,女方系初婚,以后他有分割财产的

男方再婚前有一子判给前妻抚养,现已十八岁户口也随前妻,再婚后又生一子,女方系初婚,以后他有分割财产的 男方再结婚前没有任何家产,结婚后,夫妻二人共同买了房子,前妻小孩也一直没有出现过,现在家庭条件好了点,前妻小孩要求要来家庭生活,而且十八岁了,我不想我们辛苦挣来的家产就这样给前妻的小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高原的春天(重庆-九龙坡)
提问时间:2015-03-09 13:5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