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与保证责任时效问题。
已过时效。
1.诉讼时效的问题到没什么。 2.从证据方面,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银行无证据证明保证期间曾要求担保人还款” 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拒绝,这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间效力的积极方面。那么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没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则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这是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间的消极效力。 所以银行要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