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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借款合同到期,保证人的责任。

借款合同到期,保证人的责任。 1、借款合同(2个月)到期了,债务人没有钱还本金,要求延期2个月。
    2、我给保证人打过电话,保证人同意延期,但人不在本地,不能签订延期协议。
    3、现在债务人给了我一个月的利息,也没有重新签订其它的协议。
    4、签订借款合同的时候,保证人单独签有一份《保证承诺书》明确了保证期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还约定了一条(《借款合同》经债权人与债务人同意展期的,本人仍承担上述责任,且保证期间相应顺延)

我想问一下,如果不签订其它的协议,两个月后如果债务人还不能还款,我能向保证人追讨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bobo09(江西-宜春)
提问时间:2015-03-09 09:3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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