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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28日我同学找我做担保向别人借款五万,当时因为家里有

去年7月28日我同学找我做担保向别人借款五万,当时因为家里有 去年7月28日我同学找我做担保向别人借款五万,当时因为家里有急事所以我只是在一张空白纸上签了我的名字就走了,可今年三月份出借人拿着借条找我要钱时我才知道他们把我写在了借款人一栏。我的手机号以及住址都是我同学写的,请问如果起诉我该不该负责还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宁夏-银川)
提问时间:2015-03-08 14:33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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