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老婆在汉中,我在广东,我们分居4年了,有一个8岁的孩子
如果您已经经过慎重考虑离婚,那么可作如下处理:
一、争取做通对方思想工作,先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协议离婚,带上双方身份证、户口本、一寸照片、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二、如协商不成,你需要书写或委托律师代写离婚起诉状,并准备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去被告户籍所在法院起诉;
三、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如双方协商不成,法院一般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家庭状况、孩子成长背景以及哪一方的生活环境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发展来判决,另一方根据当地消费水平等情况支付抚养费,或者参照一方工资的20%到30%支付;
四、婚后财产及债务原则上平分,但会适当照顾妇女与子女的利益;
五、注意搜集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以及婚后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据,除非协商一致,否则你有有效证据证明存在家庭暴力,分居两年以上,虐待遗弃,与他人同居等情况,才是法院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
六、依法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法提起诉讼,必要时可委托律师代理,一审审限最长6个月,但调解期限不算入其中。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对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除此以外,男方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男方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女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
4,如果孩子判归男方抚养,抚养孩子是女方的法定义务,她不支付抚养费的,男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法院判决后,男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
6,有可能协商的话,最好协议离婚,省时省力。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协议离婚时最快的,如果协议不成,只能法院起诉离婚,即便对方不同意,两次离婚一般可以达到离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