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犯罪
我在受到行凶威胁人身安全难保时而辞职,而又不给工资是否合法?
我在受到行凶威胁人身安全难保时而辞职,而又不给工资是否合法? 让我受骗劳动(做电工)时长一个月加三天而不让签定劳动合同,而我又是在受到所谓主任(现在2015,3,4日时他共管有四个保安再没有别的)在现场的行凶威胁时只好要辞职的,可主任以种种理由不给工资是否合法?
事情是这样主任以某种理由招工,我应聘时一到就叫我上班,并没有要我签什么合同,到一个月加三天时间由于我受到无故武力威胁,(而当时主任也在场不但不调解,还有火上加油之势,说什么没有人会打你,事后还造谣说是我先骂了别人,我是根本不可能骂人的, 而是对方骂我,我如敢骂别人,我为什么不直对别人动拳脚呢?)发生此事在我的心理上无法继续做事,因主任也是那样.感觉是我的人身安全难保.我只好找老总说情况并说我做不下去了,我不再到那里做,(是不敢做),老总答应了,老总叫我和主任说一下,我用电话和主任联系,可是主任说要我到他那去一下,到了主任那,我把和老总说的话说给所谓的主任听,并对主任说是不是在你这有什么手续要办?而所谓的主任说什么要按程序来,你的钱要受损失,我疑问说:你们没让我签合同,你们以前也没有说有什么这样的程序,再我这是突然的事件,是我想像不到的,我是安全难保才作此举的呀,请求主任放我一马,我用非常恳求的语气说,可主任说:先写辞职报告还等15天才能离开,可是我写报告时又说什么“不要写的,我帮你说说算了”因我想保工资第二天我又是去找主任说:我还是要按你主任说的按程序来写报告,可是所谓的主任说什么,不要写,你休息吧,好好的想想,并用潮笑我的口气说,你写的是什么东西,
我想请问律师:1,主任的行为对我是否有欺诈行为,是否合法?
2,我应怎样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3, 以种种理由不给工资是否合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鞑靼斯坦(江西-九江)
提问时间:2015-03-07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