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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你好,我租了一个商铺开饭店,租金是一万六千块钱,在签合同的时候我没有付钱

你好,我租了一个商铺开饭店,租金是一万六千块钱,在签合同的时候我没有付钱 你好,我租了一个商铺开饭店,租金是一万六千块钱,在签合同的时候我没有付钱,说好一个月给钱,由于别人没还我钱,所以我的饭店开不下去了,合同是我签的,签的我的名字,我想问一下,如果甲方要起诉我,我应该付什么责任,因为这个店我是和别人合开的饭店,我装修了,店里还有很多东西,饭店生意不好,开不下去了,房费没有给上,我的合伙人说他给甲方钱,可是甲方非要起诉我,而且店里所有的东西,甲方都不让拿,我想问一下,如果甲方不让我拿东西,我可以用东西抵债吗?我签的是一年合同,可是我就租两个月,我实在没有给她一年的,我要是按月给甲方钱可以吗,这样我还用拿违约金吗,或者我要拿多少违约金,如果甲方起诉我,我都要付什么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5-03-07 19:0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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