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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诉讼

危房重建,未取得开工许可

危房重建,未取得开工许可 你好!我家在县城边上的一个开发区附近,旧房屋是80年代的建的,因房屋损坏严重,已成危房(没有危房证明,但是有拍照留证),无法居住,盖房城管以未取得建房许可证,和在规划区域内属于违建的理由叫停,并当场做记录。因旧房屋已拆除,全家住在大棚里,当时已是冬天,后城管部门主管签字特许我们建房,现在城管部门开除了行政处罚单2万人民币,罚单上还复明,如果过期不交罚款,每天按照罚款的百分之三增加。
我的问题是:1,在规划区域附近但为在规划区域内建房是否是违建?
2.过期未交罚款,每天按照罚款的百分之三增加是否合理?是否有明文规定?
3.我家现在的房子,城管部门是否有权利拆除,(我们是在旧房地基上建房的,旧房是一层,新房是两层,为取得开工许可证)?
4,如果不交罚款会有什么后果?
5,怎样才能把房子变成合法建房?
真心感谢你们的帮助!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DongDo……()
提问时间:2015-03-07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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