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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经人介绍女友,现已分手,女方父母已于14年11月份离异,我想通过法律来要回我的钱,我不知道该怎么做,

经人介绍女友,现已分手,女方父母已于14年11月份离异,我想通过法律来要回我的钱,我不知道该怎么做, 经女友姨妈介绍,我家已给女孩父亲索要彩礼4万元,另给女孩买三金2万元,给女方亲友送礼约1万元,女孩患有不孕症为她看病约1万元,现在因其父母要求过分,做事不合常理,女孩受其母亲嘱咐后来我家里,我父母看出女孩因两家大人闹得不开心心思很重且自私,就让女孩回她自己家里,临走时,把三金带走说:当做她的补偿。现在我想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她家把钱退还给我!不知道能不能成功?不知道能退还多少?她父母14年11月份离异,钱是她父亲收的,收钱是14年5月份,那时女方父母还没有离婚,我想告她父亲,可是我只有她父亲身份证号码,人不知道在哪里,我该怎么办?求解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jiny……(上海-宝山区)
提问时间:2015-03-07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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