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新类形的刑事国家赔偿案件,受害人有公安机关的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

新类形的刑事国家赔偿案件,受害人有公安机关的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 新类形的刑事国家赔偿案件,受害人有公安机关的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受害人不服该复议决定,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十5条规定,赔偿请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可是向法院申请后法院不立案,这不是剥夺国家赔偿法赋予赔偿请求人的权利吗?请律师援助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广西-梧州)
提问时间:2015-03-07 08:5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