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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打架造成面部轻微毁容

打架造成面部轻微毁容 我有一个朋友 因打架事故造成眼皮,眼睛下方和额头缝30多针 现已经拆线十天左右 转到上级医院做整容修复治疗 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表示 要等三个月后做疤痕鉴定 才能判理这个案子 可是我的朋友现在急需医药费做整容恢复的治疗 而打架对方迟迟不肯交医药费 我想请问一下 这样的案情 当事人要如何做 能尽快得到赔偿 进行继续治疗 因为他还没有结婚 脸部毁容对他而言是不小的打击 如果得不到医药费终止治疗造成以后,面部留疤 这个责任该由谁负责?麻烦哪个律师 帮忙解答一下 让我们老百姓打官司也有法可依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陆馨(吉林-白城)
提问时间:2011-01-19 15:2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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