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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已登记成为合法夫妻后女方父母购买赠送给女儿的小车用女婿的名字上广州牌

已登记成为合法夫妻后女方父母购买赠送给女儿的小车用女婿的名字上广州牌 已登记成为合法夫妻后女方父母购买赠送给女儿的小车用女婿的名字上广州牌,后因离婚在民政局已签订离婚协议书证明,等女方得到广州汽车指标后男方需把小车过户给女方,小车归还女方但仍然是男方的车牌号,即仍在他名下,由于女方一直未取得指标,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因男方在外涉及金钱瓜葛,令女方产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问题,该种情况是否可以通过向当地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当地车管所在女方未取得汽车指标的情况下协助办理车辆过户给女方名下,即换名不换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5-03-05 09:21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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